公告日期:2026-03-3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内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评价标准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对已公布财务报告存在的重大错报进行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重大缺陷 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⑤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⑥重要、特殊业务缺乏必要性控制机制。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②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准确的目标;
③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
缺陷类型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 错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错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总额的3% 收入的3%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总 公司 合并 财 务 报表营 业收入
重要缺陷 额的1%≤错报<公司合并财 的2%≤错报<公司合并财务报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 表营业收入的3%
一般缺陷 错报<公 司 合 并财务报表资 错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产总额的1% 收入的2%
注:达到上述评定项目任一标准即判定为相应标准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评价标准
①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重大缺陷 ④重要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
控制。
①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