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雷利”)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47,136,54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67,070,48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符合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7,136,54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8 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590 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58 佰卓发展有限公司
4 08*****569 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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