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苏雷利: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副总经理王世龙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殷成龙先生;章静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雷利”)于 2025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特定股东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利”) 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常州合利减持数量调整至9,177,280 股。时任董事、现任副总经理王世龙先生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王世龙先生减持数量调整至 27,518 股。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殷成龙先生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0,8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9%)。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殷成龙先生减持数量调整至 85,168 股。时任监事章静芳女士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章静芳女士减持数量调整至 6,642 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常州合利、副总经理王世龙先生、董事、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殷成龙先生、章静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

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持股情况及减持股数相应调整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9,383,2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同时

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一)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常州合利 9,177,280 2.052%

王世龙 110,073 0.025%

殷成龙 340,670 0.076%

章静芳 26,566 0.006%

注:1、王世龙先生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辞任董事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由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

监事会相关议案,因此章静芳女士目前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