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前述事项作出了同意的表决。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本次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已就其独立性、项目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制定、重大风险判断、舞弊风险评估与应对、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及时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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