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0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网站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公示期限内,若对激励对象名单有相关意
见或建议可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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