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7:07:07 股吧网页版
鹏鹞环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5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王鹏鹞先生、王春林先生、蒋永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和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数三分之一,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美芳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美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钱美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鹏鹞先生: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英属哥
伦比亚大学综合水处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新加坡 TPSC PS 塑料粒子生产厂任安全工程师。2017 年 2 月至今,历任公司运营总监、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鹏鹞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先生之子。王鹏鹞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春林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 7 月开始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
1982 年至 1986 年任职宜兴建筑设备厂车间主任,1986 年至 1993 年任职宜兴县高
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负责人,1993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职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主席;2007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王春林先生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