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 号)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4,377,682.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64,377,682 股,每股发行价格 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2
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115,092.4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5,737,410.46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实际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8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92,199,998.12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将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缴存于公司
的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510902483310310 账户内,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将人民币 82,199,998.12
元缴存于公司的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2560000000333787 账户内,同时公司将被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人民币 441,509.43 元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2560000000333787 账户内,上述账户为公司指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29,264.15
减: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 21,000.00
喷雾干化焚烧项目)
减: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注】 8,264.15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49
减: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4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注】公司将 8,264.1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由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剩余的发行费用 2,526,415.10 元(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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