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章健嘉先生、董事娄禛子女士、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独立董事朱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健嘉先生主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身名誉董事长章卫国先生以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做的《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主营业务分析”中的概述部分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部分内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通过本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
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也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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