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5:21 股吧网页版
飞鹿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65 万份。

2025 年 4 月 24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60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735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0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含符合行权条件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合计 76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同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见。
2、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形式公布了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5)。
3、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