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5:23 股吧网页版
飞鹿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建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杜建忠,于 2024 年内曾担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 年度任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杜建忠,土家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FRSC),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学科委员会委员,美国化学会期刊 Biomacromolecules 顾问编委,中国生物材料学会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分会委员。2010 年 1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3 年至今,任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于 2024 年 5 月递交辞职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董事会 10 次,列席股东大会 6 次,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也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经过客观独立的思考,对于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在
公司召开董事会前,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并获取了为决策提供必要依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信息;在公司召开董事会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充分利用本人在新材料领域专业知识和研发经验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开展沥青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审计机构选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及下一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良好地履行了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和主持了 2 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意见
2024年4月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 2024 年
7 日 议的专门会议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