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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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A2F004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6日出具了XYZH/2026SZAA2B015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飞鹿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飞鹿股份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飞鹿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飞鹿股份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飞鹿股份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SZAA2F004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1,861.00 51,847.8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7.92 885.9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34% 1.7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光伏电站电费收入、 原材料买卖收入、劳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177.92 原材料买卖收入等 885.96 务收入、废料收入等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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