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及产能扩充的需要,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江丰”或“买方”)拟向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同创普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同创普润”或“卖方”)购买设备(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用于生产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交易标的评估价值总计人民币4,5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交易金额参照评估结果定价,总计人民币4,5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
(二)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控制的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普润新材料”)持有哈尔滨同创普润100.00%股权,姚力军先生系同创普润新材料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大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边逸军先生、公司董事姚舜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红兵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泳群女士以及公司副总经理白清女士和王青松先生间接持有同创普润新材料部分权益,且公司董事姚舜先生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邹俊伟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同创普润新材料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哈尔滨同创普润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舜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哈尔滨同创普润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F538A0Q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日期:2021年8月27日
(五)经营期限:2021年8月27日至长期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七)法定代表人:于启明
(八)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2467号
(九)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餐饮管理。
(十)股权结构:同创普润新材料持有哈尔滨同创普润100.00%股权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539.10 128,546.36
负债总额 95,299.46 112,957.07
所有者权益总额 15,239.64 15,589.29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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