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1号)同意注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晶磐”)、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江丰”)、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及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
香港江丰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
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存放金额
序号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人民币万元)
“年产12,300个超大规
宁波江丰电 中国银行股份 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
1 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余姚 389687808734 25,600.00 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
有限公司 分行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宁波江丰电 中国工商银行 “年产 5,100 个集成电
30,000.00 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
2 子材料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3901310029200214055
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有限公司 余姚分行
储和使用
宁波江丰电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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