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晶磐”)、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江丰”)、上海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 KFAM CO.,LTD.(以下简称“韩国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年产 5,100 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109,790.00 99,790.00
项目
2 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35,000.00 25,600.00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合计 212,182.90 192,782.9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正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晶磐、北京江丰、上海江丰及全资孙公司韩国江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仅在指定募集资金账户中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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