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1号)同意注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0,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1元/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828,904.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5,349,086.37元。2026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5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 KFAM CO.,LTD.(以下简称“韩国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韩国江丰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7 月 6 日,韩国江丰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
情况如下:
存放金额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韩元万元)
KB Kookmin “年产 12,300 个超大规
KFAM CO., 0.00 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
LTD. Bank Apgujeong 0976-01-04-321359 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Branch Branch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KFAM CO., LTD.
乙方:KB Kookmin Bank Apgujeong Branch Branch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976-01-04-321359”,截至2026年06月24日,专户余额为零元。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中国境内监管规定,甲方二和乙方应共同遵守大韩民国的外汇管理监管规定等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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