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
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3 人,董事长边逸军先生、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同意《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同意《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要求,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获参与表
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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