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3 人,董事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平板显示靶材业务整合的实际需要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北京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转让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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