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营偏离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五)战略保障性目标: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收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的子公司,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内部控制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公司各所属单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部门)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公司审计部与内控办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监督检查与缺陷整改、年度自我评价、考核及手册更新工作;指导公司本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检查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五)公司各所属单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具体执行,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及缺陷整改。
(六)各控股子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并指定专门部门具体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监督检查与缺陷整改、年度自我评价、考核、手册更新工作。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和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所有营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环节:
(一)销售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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