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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6 15:34:56 股吧网页版
必创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以维护股东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一)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三)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四)公司设置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办法,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成本管理,加强财务分析,提高经济效益;审核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制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月度会计报表,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明确划分不相容岗位,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五) 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五条 公司的子公司应当合理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并且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六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第八条 公司每年度编制财务决算报告,需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需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的披露和解释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和解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预算管理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利用计划、组织、控制等管理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对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与安排,以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实现。

第十三条 公司所有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经营、投资及财务收支的各环节、全过程,相应公司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财务预算,共同构成公司全面预算。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预算流程与控制体系,通过对年度预算目标的确定与分解、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分析与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强化预算控制。

第五章 税务管理

第十五条 税务管理是指公司对本单位的涉税业务进行管理、监督和风险控制,从而实现规范纳税行为、节约税收成本、防范税务风险的税务管理目标。

第十六条 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 公司的税务管理应建立税务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涉税业务管理流程,合理防范与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

第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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