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原则、工作组织、工作程序和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报告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作为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的子公司,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 风险导向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五)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批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批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的情况进行监督,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行政资源,协调和解决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听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和评价报告,及时掌握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组织实施缺陷整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吸收公司内部相关机构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组。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二)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跟踪缺陷整改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外。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 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接受相关访谈并解答相关疑问;
(二) 对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反馈意见与建议;
(三) 落实缺陷整改。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二条 内部环境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要素。内部环境评价的内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
第十三条 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与分析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公司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从公司层面目标的制定、业务活动层次目标的制定、风险分析及系统应对变化的能力方面展开。
第十四条 控制活动是公司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以合理保证控制目标实现的全过程。控制活动评价指对各项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核对、审核、实物控制、预算管理等控制措施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五条 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传递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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