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3年(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中兴华所在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本公司“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兰华,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报表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才,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3月转入中兴华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先后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证券审计业务参与较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将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5年审计费用双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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