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人资行政部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
(三)公司人资行政部、财务会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授予激励对象分两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层面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6 年净利润考核指标较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280.00%。
以 2024 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7 年净利润考核指标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320.00%。
注:1、上述考核期内的“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及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期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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