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18 日 9:15 至15: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11
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家春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05,181,95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0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2,705,526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1,014,7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总数为 191,690,826 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139,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93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9,041,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3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0,228,2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86,2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9,041,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37%。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15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9728%;反对 27,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199,62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反对 27,59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4%;弃权 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三)审议通过了《<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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