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6:11:52 股吧网页版
沪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0.8 亿元(含 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和 4 亿元(含 4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等)。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12 个月,自有资金单笔产品期限≤36 个月,资

金额度有效期分别自 2024 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36 个月,可循环使

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 17,418,45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4.41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250,999,994.1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342,480.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657,513.4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中汇会验[2021]7590 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了募投项目
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 75,268,628.23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 404.03 万元、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582.97 万元)余额为 7,677.76 万元,其中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277.76 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7,400.00 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100 万只创新型 G
公司余杭支行 3301040160018941818 229.22 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8941925 48.54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
公司余杭支行 统研发项目

合计 277.7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同时,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4亿元(含4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自有资
金单笔产品期限≤36个月,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12个月,额度有效期分别

自2024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36个月,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结构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