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4 18:51:21 股吧网页版
沪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家春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6,748,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543%(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6,708,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33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1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6,743,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9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6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5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50%。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6,743,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9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6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5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9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50%。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6,743,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9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6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5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