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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8:24:00 股吧网页版
大烨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
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报告其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
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报告义务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以下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
书报告:

(一)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移转、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起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

(三)发生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五)预计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六)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七)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八)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九)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十)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强制解散;

(十一)预计出现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十二)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十三)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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