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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8:14 股吧网页版
大烨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葛军,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任教,曾经先后担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金陵科技学院副校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现为商学院MPAcc中心主任。长期从事会计学方面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点——会计学学科负责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此外,曾经兼职担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先后参与了南京高科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负责南京汽轮电机集团等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先后担任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的跨国投资经营战略发展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现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葛军 8 7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分别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在审议及决策相

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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