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
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
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号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2025 年 3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次会议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2025 年 4 月 24 日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5 年 8 月 11 日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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