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6-02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5 月 22 日,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事宜,考虑到容诚香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于 2008 年成立于香港,致力于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技等诸多行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容诚(香港)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容诚(香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容诚(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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