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致力于公司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制定并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的挂钩程度,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均须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一)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人事行政部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执行具体考核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评价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7年-2030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第一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7年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8年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202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29年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2)以202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四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归属期 2030年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3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2)以2029年净利润为基数,203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值,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目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业绩目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P1或P2≥100% X=100%
80%≤P1<100%或80%≤P2<100% X取P1与P2的孰高值
P1<80%且P2<80% X=0%
注:1、上述“营业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