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丛丰森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丛丰森: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职于大通证券,历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广发证券;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职于深
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职于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
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杭金鲲鹏数据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
议,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共计 5 次):
会议召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开时间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5.《关于公司办理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月 7 日
六次会议
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9.《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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