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岚清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陈岚清: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历任项目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市新
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师;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职于
深圳市博安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负责人;2020 年 3 月至 2020年 10 月任职于粤海置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历任审计经理、高级纪检监察;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 ,本人不存
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开时间
第四届独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025 年 4 的专项说明;
董事第一次
月 1 日
会议 2.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人就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共计 5 次):
会议召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开时间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5.《关于公司办理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月 7 日
六次会议
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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