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
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
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
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
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
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
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
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
产总额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
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