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保障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含董事会秘书,其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五至七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董事,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不得在其他公司(参控股公司除外)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管理职务;不应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和其他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声明其兼职情况。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一节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一)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的运用,按照公司财务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决定的经营(投资)计划资金的拨付,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审批。
(三)总经理有权在董事长的授权下签订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合同以及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重大合同。
(四)总经理有权在《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内判断并实施日常关联交易。
(五)公司以下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
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1)至(5)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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