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
(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三) 职工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的董事;
(四)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津贴、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津贴、薪酬标准及支付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津贴标准:
(一)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100,000 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下同),根据其所担任的
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
司从事具体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及个人
能力等因素确定一套基本薪酬标准,不浮动,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
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一) 津贴和本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于公司
支付薪酬日发放。
(二) 津贴和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和
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三章 津贴、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其调整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订,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应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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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充分披露。
第八条 董事的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和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和行业的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为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等或者为履行职责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咨询费、文印
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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