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
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
(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三) 职工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的董事;
(四)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津贴、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 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秉承公开、公正、透明
的原则;
(三)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四)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
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津贴、薪酬标准
第五条 董事津贴标准:
(一)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固定标准:100,000 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下同),根据其所担任的
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职务津贴;不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及个人
能力等因素确定一套基本薪酬标准,不浮动,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
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
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七条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
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确定,包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
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
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三章 津贴、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第八条 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