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22:29 股吧网页版
佩蒂股份:国投证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蒂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佩蒂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为“佩蒂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 720 万张,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859,7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8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820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20.34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991.50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47.38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860.9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036.1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金额为22,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柬埔寨爵味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西兰天然纯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西兰子行营业部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新支行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

8110801012902339030 募集资金专户 85,67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