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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23:06 股吧网页版
佩蒂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
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
(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三) 职工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的董事;

(四)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津贴、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 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秉承公开、公正、透明
的原则;

(三)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四)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
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津贴、薪酬标准

第五条 董事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的津贴为固定标准:100,000 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下同),根据其所
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职务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或津贴。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
薪酬标准,不浮动,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
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根据董
事会批准的考核结果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
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七条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
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定,包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三章 津贴、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第八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遵
守先考核再兑现的原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年度绩效评价,制订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出现重大失误、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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