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4,057,060 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156
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210,435,57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2.9888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10,435,571.20/704,057,060=0.298889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8899 元/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
体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704,057,060 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2,605,156 股后的数量 701,451,9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210,435,57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05,156.00 股后的 701,451,9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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