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宇信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452,48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4,999,98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184,064.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6,815,920.45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 宇信科技 28,174.11 18,539.48 9,634.63
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2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 宇信科技 38,499.08 26,183.19 12,315.89
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 宇信科技 24,994.28 16,187.50 8,806.7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9,832.53 19,832.53 0.00
合计 —— 111,500.00 80,742.70 30,757.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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