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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8:55:22 股吧网页版
建科院:章程(2025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四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2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31
第五章 党委 ...... 36
第六章 董事会 ...... 38

第一节 董事...... 38

第二节 独立董事...... 45

第三节 董事会...... 5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7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60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6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63

第二节 利润分配...... 64

第三节 内部审计...... 68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70

第一节 通知...... 70

第二节 公告...... 7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7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7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7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77
第十二章 附则 ...... 77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 年 11 月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4 年 9 月、2015 年 6 月、8 月、11 月、2016 年 3 月、
6 月、2017 年 9 月、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4 月、2022
年 9 月、2024 年 2 月、2024 年 4 月作了十三次修订,2025 年 6 月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试行)》,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5899831W。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6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8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66,700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448 号文批准,于 2017 年 7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信息: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666.6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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