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并对其履职情况予以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对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督情况、立信审计情况及其所提供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等(如附件),评估意见为:
立信能独立、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并公允表达意见,与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审计机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予以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对审计机构选聘的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相关文件,以及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相关情况,认为立信及其拟委派的服务团队具备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相适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审计收费系立信根据审计服务范围及工作量所确
定,经 2025 年 9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研究,同意
将公司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审计机构履职的监督情况
2026 年 2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邀请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列席,共同
审阅了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前置研究并
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邀请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列席,共同
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 2025 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汇报,并对报告情况无异议。
特此报告。
附件:立信出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机构履
职情况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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