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志波)
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侯志波,中国国籍,有香港居留权。博士,2013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长期从事生物医学和临床诊断等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致力于推广幽门螺杆菌基因检测和纳米乳胶免疫比浊技术。现任深圳市鸿美诊断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大学马歇尔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大鹏中心主任。曾在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医学学院担任研究员,曾为西澳大利亚大学临床微生物学系访问学者。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加 其中:现场 其中:通讯方 股东会召 其中:现场 其中:视频方
姓名 次数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开次数 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侯志 4 1 3 3 1 2
波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会
事姓名 召开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侯志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4 4 0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度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2项议案,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向年审会计师了解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构成与任职资格,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落
实执行。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参加4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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