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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9:22:43 股吧网页版
英科医疗: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绩效,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分析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四)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条第(一)至第(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五条 职责权限:

(一)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发展的情况及国际、国家、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期望,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愿景、策略等的制定进行指导和审阅,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评估和梳理,并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建议;

(七)审查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监控系统,就其适当性和有效性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建议;

(八)审阅公司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建议;
(九)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意见;

(十一)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ESG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1、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背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介绍、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实施基本步骤与过程、项目实施的风险评估材料及战略与ESG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2、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汇报立项意见;

3、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进行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如有)等洽谈时,应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4、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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