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保证全资、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公司”或“母公司”系指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系指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绝对控股或者虽不绝对控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自身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母公司的内控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整个公司内控体系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上述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结构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应
用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
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
第八条 本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
第九条 子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具体由子公司章程规定。子公司的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原则上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
第十条 公司委派的董事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向公司负责,管理好子公司:
(1)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等;
(2)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3)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2、参与子公司决策,督促子公司贯彻执行公司的决定和要求:
3、要求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召开的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参会
人员签字。会议决议应在作出的一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十二条 子公司设监事会或监事,其成员由其子公司章程决定。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 公司委派的监事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子公司财务,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子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子公司章程及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
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经营业绩、财
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有关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 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
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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