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志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届满6年,于2025年12月10日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离任,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志蜀,194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四川大学计算机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计算机系主任、计算机学院院长,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家教委高
等学校工科本科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2011 年 3 月退休),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能参照会议要求,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 (次) (次)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否
股东会 4 4 0 0 /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材料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议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 2 2 0 0
员会
提名委员会 4 4 0 0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审慎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的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独立董事专门 1 1 0 0
会议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与联营公司续签员工借用协议的议案》,本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和业务交流等形式,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决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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