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要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履职、独立合规,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审慎评价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该机构按期完成2025年度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审计流程规范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对年审机构资质、执业能力开展审慎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导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审计报告按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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