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全额归属条件,公司将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9.618 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3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齐 娥(签字):
姜桂宾(签字):
姜久春(签字):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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