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中国-珠海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 3
第三章 舞弊行为 ...... 5
第四章 评估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 6
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调查、报告 ...... 7
第六章 舞弊的补救措施与处罚 ...... 10
第七章 反舞弊举报的保密和奖励措施 ...... 10
第八章 附 则 ......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舞弊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用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职业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勤勉尽职的工作氛围,防止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处理问题;
(二) 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 严格执行保密原则,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是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以防范、降低舞弊行为的发生,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为反舞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责任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所辖部门舞弊行为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
第八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最高管理层应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 公司的反舞弊和举报制度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进行有效的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反舞弊和举报制度相关的知识培训。
(三) 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相关管理层、关键岗位员工、全体员工进行反舞弊培训及宣讲;
(四) 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后,对被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检举揭发的行为予以肯定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促进清风正气。
第九条 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及处理举报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实施反舞弊行为工作:
(一) 登记、受理舞弊相关举报线索;
(二) 组织反舞弊事件调查、评估及报告;
(三) 对反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
(四) 协助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风险评估;
(五) 其他与反舞弊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应把所辖部门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积极支持反舞弊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第十一条 审计部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在实施的审计活动中关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并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计部人员在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时,应当从下列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一) 具有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
(二) 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成本效益,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三) 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
第十三条 审计部并非专为检查舞弊而进行,即使审计人员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舞弊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全体员工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举报,并配合公司对舞弊案件进行调查。
第三章 舞弊行为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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