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祎璐)
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祎璐,女,中国国籍,199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研究助理,2020年至今任教于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为副教授、财务与会计教研室主任、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朗新科技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并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未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次
事会次数 数 数 参加董事 数
会会议
邓祎璐 3 3 0 0 否 1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切实履行了委员职责,紧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对公司考核指标体系等提出了一定建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针对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人选从严开展任职资格、背景履历以及工作经验的审慎核查,确保相关人选具备岗位胜任能力;同时对候选人专业背景、公司治理理念等进行了全面考察研判,为公司人事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从严履行把关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工作衔接状况等进行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与外部审计师讨论审计策略、计划制定以及流程优化等,跟进内部审计进展,听取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独立审计,确保最终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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